6月28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张艺兴名誉权瓜葛一案的新进展。律师事务表示,昨日6月27日,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针对发布侮辱、申斥张艺兴师长的群情之行为再度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,相关案件待法院进一步审理。片头。律师事务所还进一步声明,受托于东阳横店张艺兴影视工作室,事务所将尊重一切合法、合理的志愿表达,但诚望网络用户在利用互联网举行一切活动时均应以合法为前提,产品广告。严守德性底线,共同营造清风邪气的网络环境。
随后,张艺兴工作室转发该内容称:后期剪辑。“感激星权律师事务所长达半年连接的努力,网络舆论在自由和暴力的边缘总有灰色地带,使得维权之路格外不易。但是我们坚信以暴制暴不是处置计划,愿每一位受其害者能做到己所不欲、勿施于人。作为网络暴力的受益者,我们顽固地依靠法律,相信法律将给予公正的判决。”
据悉,2019年1月15日,星权律师所曾发布案件播报,称张艺兴名誉权瓜葛一案原定于2019年3月5日9:30开庭审理,但原告已在收到传票后第一时代向张艺兴公然致歉,并在手写致歉信中表示“我感到特别后悔”。3月5日,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播报,称张艺兴诉杨某某侵吞名誉权一案已胜诉,判决杨某某向张艺兴赔偿精神妨碍慰劳宽慰金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,算计5万元。
注释还称:“当庭宣判后,张艺兴代理律师经与张艺兴自己沟通,表示鉴于杨某某在庭前一经发布了诚笃的致歉微博,思虑到法庭查证的其小我及家庭经济贫窭的实际状况,不再要求杨某某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。”